中国肿瘤杂志

期刊简介

  本刊是由卫生部主管、全国肿瘤防治研究办公室主办的国内唯一一本肿瘤医学领域综合性月刊。杂志以交流肿瘤防治经验,推广肿瘤科研成果,促进肿瘤防治事业发展为宗旨。主要读者对象为卫生行政管理人员,医学临床、基础、科研、教育工作者。主要报道肿瘤领域重要科研成果和事件,肿瘤防治方针政策,筛查方案,卫生经济,肿瘤发病、死亡数据、死因登记、医院管理、临床与基础工作总结。我们还开辟了“药品器械”栏目,介绍药物器械生产厂家及产品的研制、使用状况和临床疗效。在杂志中还可以查阅到未来一段时间国内外会议情况及近期国内外肿瘤防治工作动态。

  

专利可以转让吗?转让的专利是否可以用作职称评审?

时间:2023-11-14 09:19:51

先说结论,专利可以转让,转让的专利可以用于职称评审。在职称评审中,通常会对申请人的专利情况进行考核。如果申请人拥有转让的专利,这些专利是可以用来评职称的。


然而,在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时,需要注意不同的专利许可模式。这些模式包括普通实施许可、独占实施许可、排他实施许可、分售实施许可、交叉实施许可和专利权转让。


普通实施许可:许可方(即专利权人)允许被许可方实施其专利,许可方仍保留使用该项专利或再与第三方签订许可合同的权利。

独占实施许可:被许可方取得独占实施该专利的权利,任何他人(包括许可方)都不得实施该专利。

排他实施许可:被许可方有权实施,许可方也有权实施,但许可方不得再许可任何第三方实施。

分售实施许可:被许可方可以在许可方的同意下,以自己的名义许可第三方实施许可方的专利。

交叉实施许可:两个专利权人以技术互惠交换的形式相互使用对方的专利。

专利权转让:专利权人将其专利权转让给他人。

因此,在考虑使用转让的专利进行职称评审时,需要明确该专利的许可模式,以确保其可用性。